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同时适用
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适用的主体和范围不一样,因此是不能够同时适用的。军人抚恤的对象是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等等。而工伤待遇的主体是依法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军人抚恤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同时适用的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