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协会关于开展“2019度云南省消防行业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表彰我省的优秀消防企业和企业家,我协会决定即日起在各会员单位中开展“2019年度云南省消防行业评优表彰”活动,请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积极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1、申报“2019年度云南省消防行业评优”活动由企业自愿申报后进行评比。
2、“云南省消防行业评优”活动每年评选一次。
二、活动目的
1、充分调动协会会员单位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2、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和消防科技发展,进一步提升会员单位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向各类消防救援队伍和广大社会用户推介先进适用的创新产品,助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工程应用和实战化应用,推动消防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申报范围
云南省消防协会会员的会员单位,单位奖项为入会一年以上并按规定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个人奖项为会员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
四、评优表彰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
1、“云南省优秀消防企业家”,10名;
2、“云南省优秀消防产品企业”,10家;
3、“云南省优秀消防技术服务企业”,10家;
4、“云南省优秀消防工程企业”,10家;
5、“云南省消防安全贡献奖”,10家。
五、申报及评审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19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2、评审时间:
(1)2020年1月10日—2月20日,协会完成初审核实。
(2)2020年2月20日—3月20日,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详细核实,根据评审要求进行讨论和审议,并确定评审结果, 3月21日—4月5日在《云南省消防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3、评选原则
严格评选,确保质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评出事迹突出、成效明显、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先进典型,严格执行评比标准,严肃评比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切实通过评比,进一步宣传优秀的会员单位。
4、申报资格和条件:详细内容请看附件申报表“填报说明”。
5、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可登录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电子版打印,或使用正楷字填写纸质文档,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料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2)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按照《申报表》的“填报说明”要求、格式、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材料不齐的视为缺项,在总分内扣除。
(3)装订要求:申报企业制作首页封面,列出目录,注明参评项目,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4)所填写、申报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可靠。
六、费用说明
会员单位自愿报名参评,云南省消防协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
七、宣传推广
1、展会前按照评选结果,制作《2019年度云南省消防行业评优与表彰获奖名单》,制作成手册在展会现场免费发放。
2、展会后向各类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科研院校、工程设计单位和相关单位用户赠阅《2019年度云南省消防行业评优与表彰获奖名单》。
3、协调相关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八、注意事项
会员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申报,每个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超过3项,申报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查,弄虚作假者,协会将取消参评资格。
本办法由云南省消防协会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